|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7年拟为农民工做十件实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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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1-30 09: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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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续清理和防止工资拖欠,全面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二、指导各地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所有地区(除西藏外)都要在今年内实施小时最低工资制度,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 三、制定和推行劳动合同范本,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 四、指导和监督企业改善职业安全卫生环境,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和单位要限期整改; 五、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严厉查处损害未成年工权益和介绍、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 六、推动农民工输入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向农民工开放,免费提供各种基本的就业服务。各专区、各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以职业介绍或招工为名坑害农民工的违法犯罪活动; 七、完成今年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对煤炭等高风险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安全培训; 八、加快推进农民工保险,采掘、建筑等高风险行业要全面推行; 九、落实城市政府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同住子女入学,并免费专门加收借读费的政策; 十、制定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指导意见。 ( 来源:新华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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