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商在穗投资农业享受“国民待遇”(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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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9-05 12:48 广州市农业信息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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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上午,2005’穗台农业经贸合作交流会在广州花园酒点隆重开幕。来自台湾岛内、在穗投资的台商130多人和市农业局、市台办、广州海关、商检等有关部门代表济济一堂,共商穗台两地农业交流合作盛事。副市长陈明德专程到会并致欢迎词。
陈明德副市长讲话 据悉,穗台两地农业交流合作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合作领域涉及花卉、水果、蔬菜、种苗、畜牧、水产等行业。目前,在穗登记在册的台资农业企业有64家,合同利用台资5137万美元,实际利用台资5605万美元,涌现出陆仕水产等一批行业领先的大中型农业企业。 据了解,为了促进两岸经贸合作,包括扩大农业合作投资,市政府相继颁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若干意见》等一系列鼓励港、澳、台及外国投资者投资的政策、规章。在招商引资政策和外商投资环境方面,逐步落实“国民待遇”,努力营造一个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良好投资环境。 据有关方面介绍,为了鼓励台商在穗的投资规模和力度,广州市政府先后在财政补贴、项目申报、申请农产品认证、申请专利、税收、财政贴息贷款、农机补贴等各方面给予优惠,使其享受与本地农业龙头企业一样的“国民待遇”。在穗投资的台商企业代表广州万达农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高正义说:“在广州经营已经九年了,让我更为肯定地认清广州是个发展农业的好地方,不仅气候、水土环境、文化方面与台湾相近似,而且在农业投资的优惠政策方面更为吸引人,万达农发公司将会继续在这发展壮大。” 在当天下午举行的业务洽商和对接会上,众多台商朋友对广州的地理、气候条件和农业科研、市场、信息及质量监测等社会化服务体系赞不绝口,纷纷表示有兴趣建立和进一步扩大两地的农业合作投资。与会者认为,应充分发挥台湾农业在品种选育、种植养殖、仓储运输、保鲜加工和市场销售等方面拥有先进的科研技术和管理经验,与广州农业形成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互利局面。进一步促进两岸农业在更宽领域和更高层面上开展合作与交流。
穗台双方在进行业务洽谈和对接 会后,与会台商代表一行还实地考察、参观了江南蔬果批发市场和岭南水果世界。
台商参观江南蔬果批发市场
参观广州水果世界
参观广州水果世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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