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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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7-23 16:37 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
| 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挂广州市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绿色食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州市水产技术推广与病害防治中心站牌子)于2002年5月27日重新组建,隶属于广州市农业局。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农业资源的动态监测和区划工作;负责农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培训工作;承担全市绿色食品的论证、预审以及乡镇企业技术开发和培训工作;协助制订我市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的总体规划、开展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研究、建立我市水产养殖病害的测报和防治体系、推广水产养殖病害防治新技术。内设办公室、财务部、技术部、农业区划部、绿色食品管理部、种植业部、养殖业部。
现因单位职能工作开展需要,拟在全国、全省范围内通过公开招考的形式,并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将于今年8月前招聘相关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07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和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三)拟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二、报名办法 报名地址:广州市天鹿北路468号 (二)报名时间:2007年7月20日至7月29日。 (三)报名要求:报考招聘岗位的人数达不到3人的,不予开考。 (四)资格审查。由我单位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办公室通知参加笔试。 三、考试内容 (一)笔试 (二)面试
四、体检与考核 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指定医院是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选择下一名考生参加体检或暂缓招聘。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市人事局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履行岗位职责;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 六、有关事项 (一)联系办法: (二)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三)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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