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花卉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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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1-26 10:49 广州市花卉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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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卉办公室是广州市农业局的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拟订全市花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花卉发展政策措施;负责花卉基地、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及项目管理;组织花卉技术指导、培训等。 现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拟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公开招考形式,并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将于今年11月招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 招考对象 2007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和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宪法,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30周岁以下;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三)拟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请将报名者将个人简历、毕业生推荐表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及本人联系地址、电话(手机)通过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 报名地址:广州市麓景路388号二号楼2603、2604室 邮政编码:510405 报名电子邮箱:gzhuahuiban@163.com 联系人:张小克 电话:86392069 传真电话:86392057 (二)报名时间:2007年11月20日至30日 (三)报名要求:报考招聘岗位的人员不达到3人的,不予开考。 (四)资格审查。由我单位综合科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综合科通知参加笔试。 三、考试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是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电脑操作测试。 2、笔试时间:2007年12月5日 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的成绩:及时以应当的形式通知考生。 (二)面试 1、参加面试的2007年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面试的往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及有关证明。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2、面试人数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5比例计算确定。由本单位综合科直接通知面试对象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2007年12月6日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是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四、体检与考核 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指定医院是广东省人民医院。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选择下一名报考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人选的比例为1:1,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参加面试且体检合格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市人事局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履行岗位职责;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 六、有关事项 (一)联系办法: 1、单位地址:广州市麓景路388号(邮编:510405)。 2、联系人:张小克。 3、联系电话:(020)86392069。 4、传真电话:(020)86392057。 (二)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三)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广州市花卉办公室负责解释。
2007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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