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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心镇建设的决定》(讨论稿)

2004-07-06 12:55 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和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城镇化和壮大县域经济等一系列方针政策,积极探索和实践从根本上解决我市“三农”问题的新路子,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加快现代化大都市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心镇建设作如下决定:

   

   一、提高对中心镇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新的发展目标

   

  解决“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处在新的发展阶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解决农村“三农”问题必须在发展战略、经济体制、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上有一个大的转变。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农民增收,而出路在于减少农民,就是要靠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从广州的实际来看,推进“三化”关键是要搞好农村中心镇建设。在农村地区,中心镇就是一定区域内的经济中心,是实现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的重要载体和依托。因此,加快中心镇建设是解决我市“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我市确立的“今日中心镇,明日卫星城”的中心镇规划建设目标,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组织到位和措施到位。我市第一批重点扶持的5个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快,投资环境不断优化,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市容市貌明显改观,人口聚集、产业聚集和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步伐明显加快。实践证明,加快中心镇建设,走具有广州特色的解决“三农”问题的路子是完全正确的,完全符合中央和省关于做好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内涵,完全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树立和实践科学的发展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快农村发展的重大决策,不断推进中心镇建设。通过中心镇的建设发展,积极引导我市农民进入中心镇创业、发展、安家,逐步形成产业发展、人口聚集、市场扩大的良性机制,增强中心镇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全面带动农村发展的能力,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广州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战略高度,走有广州特色的解决“三农”问题的发展道路,真抓实干,敢于实践,相对集中必要的资源,全力支持和加快中心镇建设。

当前,进一步加快中心镇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实践科学的发展观,围绕建设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发展目标,通过中心没建设不断加快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心镇建设要坚持“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目标要求,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发展方向,以增强生产要素集聚能力、辐射带动能力为和完善城市功能为关键环节,以机制和体制建设为创新动力,不断提高中心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形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新犒局。

 

进一步加快中心镇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按照“统筹兼顾、优化布局、管理高效、各具特色”的原则,近期内要切实抓好15个中心镇的建设,每个中心镇中心区约20平方公里、可容纳20万人左右的规模。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建设一批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城市功能规划科学合理、产业发展各具特色、管理高效有序的中心镇;通过5年至10年或更长一点的时间,把中心镇建设成为环境优美、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现代化新型城区,成为城市拓展和城市文明向广大农村辐射的重要载体和依托,成为广州现代化大都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进一步强化规划管理,确保高标准建设中心镇

 

中心镇规划是建设和管理中心镇的基本依据,决定中心镇发展的水平、速度和质量。市、区(县级市)有关部门,要结合农村撤并镇工作,根据省政府对我市中心镇建设的批复,研究制定优化中心镇布局的具体方案,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各级领导尤其是中心镇的领导要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已经批准的中心镇规划要严格实施;正在编制规划的中心镇,要高起点做好规划;变更规划必须经过法定程序,防止一任领导一个规划。要完善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制,建立规划的检查、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综合执法部门的管理监督职能,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严禁乱审批、乱建设。要根据广州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的要求,按照中心镇的总体规划,同步抓好中心村的规划建设,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逐步撤并规模过小的行政村。中心村的规划建设必须坚持适度超前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必须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注意保持中心村自然环境、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特色。加大中心村的建设力度,要在5年内全面完成中心村的“五通”工作。

 

三、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政策,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

 

在贯彻执行省、市关于中心镇建设各项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中心镇建设的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更多参与中心镇建设:(一)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加快中心镇发展的意见》(粤府[2003]57号)有关中心镇建设的税费返还、专项资金扶持、土地开发等各项优惠政策,任何部门不得以各种借口拒不落实或拖延缓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我市实际,对口制订各项政策的实施细则并确保落到实处。(二)市和区(县级市)两级财政,从 2005年开始每年继续安排每个中心镇1500万元的统筹建设资金,一定5年不变,其中市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区(县级市)安排500万元,纳入市财政和区(县级市)财政预算。(三)市各有关部门要把支持中心镇建设作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任务,突出重点,每年相对集中一定的专项资金支持中心镇建设。

 

四、改革户籍制度,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

 

要充分发挥中心镇的人口集聚功能,形成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良性机制。对广州市本地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要进一步放宽户口限制,鼓励他们到中心镇或中心城区就业落户。(一)从2004年起,全市取消“农转非”计划指标,对本市农村居民入户审批改为核准制度。(二)凡在中心镇有固定工作和固定住所的本市农村居民,可转为该中心镇的居民户口,并允许在各中心镇间自由迁移。(三)凡在广州市10个城区内有固定工作和固定住所,连续工作和居住满5年,并已参加全市社保的本市农村居民,可申请转为现居住地的城市居民户口。(四)农村居民转为城镇户口后,可继续保留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和集体可分配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户口转入广州市原老八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交回发包方。(五)农转居后单女户的育龄夫妇,可准予在四年过渡期内安排再生育一个孩子。户籍制度改革方案涉及到的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由市计委牵头制定并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五、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加快中心镇产业建设

 

产业集聚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经济结构转型是城市化的实质。只有加快形成产业集聚,中心镇建设才能获得持续发展的动力,才能培育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才能充分发挥对广大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要围绕广州市产业发展规划和生产力发展空间布局,结合中心镇的历史文化特点、产业发展现状和自身具有的区位优势,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促进中心镇的工业聚集发展,形成有中心镇特色的产业群体。市、区(县级市)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搞好中心镇的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工作的力度,坚持产业招商、项目招商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办法,争取每个中心镇都有一批大的招商引资项目落户。要进一步抓好各项产业政策的落实,提高招商引资质量,积极引进能够迅速投入生产、较快产生效益的产业或企业项目。工业项目用地要相对集中,凡是分散的、零星的项目不再审批。坚决杜绝以虚假项目圈占和炒卖土地的现象。

 

六、加强建设用地管理,推进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用途管制和兼容性的要求,对中心镇土地开发建设进行控制和引导。要坚持节约用地和保护耕地的原则,依法办理各项用地手续。建设项目用地应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原则,选址必须同时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于在中心镇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违章建筑,要坚决依法拆除。要加大中心镇投融资体制改革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坚持在政府统一管理的前提下,通过市场机制配置资源,逐步形成投资、经营、回报良性循环的经营体系。为加快中心镇建设和发展,各中心镇与广州中心城区间的主干道交通网络,应由市有关部门与各区(县级市)规划建设。要按照“生态卫星城”的目标,抓好中心镇的环境规划,统筹规划建设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要统筹考虑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与中心城区基础设施的协调衔接,一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充分征询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七、加快中心镇社会事业的发展,建立和完善中心镇社会保障制度

 

认真做好中心镇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促进中心镇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各中心镇3年内要规划和建设好至少一所区(县级市)一级以上标准的重点示范中学和重点示范小学,并抓好其他各类中小学校的发展。做好中心镇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每个中心镇要有至少一所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各中心镇要研究逐步撤并村级学校和卫生所,实现资源共享,逐步提高管理水平。尽快建立健全中心镇的社会保障制度,并纳入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运作。抓紧研究制定被征用土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的具体办法,完善进入中心镇务工经商的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养老、工伤、生育、医疗社会保障制度,具体方案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制定。

 

八、改革扶贫工作方式,抓好帮扶工作的落实

 

农村扶贫工作是“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结合中心镇的建设,从有利于农村发展和有效管理出发,积极创新农村扶贫工作方式:(一)对我市现有的集体收入低于5万元的贫困村,由市和区(县级市)以及镇三级财政实行差额补贴。以5万元为标准线,在核实贫困村的集体经济收入实际数额后,差额部分由市、区(县级市)和镇级财政按532的比例给予补贴,市财政负担部分在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掌握的1500万元的扶持集体经济专项资金中列支。加强资金的使用监督,定期对各贫困村的集体经济收入作调查和测算,准确测算各级财政的负担。(二)继续加强各单位的对口帮扶工作,有重点地推进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力度扶持贫困学生外出读书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三)今后市和区的两级扶贫资金、主要用于一些条件太差、人口过少的贫困村或自然村举村迁移,引导这些贫困村的劳动力逐步迁移到中心镇或中心村就业居住。(四)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发展需要,不断改善农村特别是欠发达镇村的投资环境和生活环境。

 

九、加强农民的培训教育,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中心镇转移

 

切实抓好农民培训教育,努力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工作技能,使进城农民能够稳定就业,并逐步改变农民落后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是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不断向中心镇转移,加快农村城市化步伐的重要途径。要认真推广增城等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和加强我市农民培训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农村劳改力就业培训的政策措施,各中心镇要成立相应规模的农民就业技术培识中心,并充分发挥广州各所技校的作用,组织广大农民参与社会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要切实加强各种职业技能和管理的专项培训,在市、区(县级市)的再就业专项经费中,对本市户籍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吸纳安置给予适当补贴。要加快建立城乡统筹就业登记制度和完善城乡统筹劳动力市场,尽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农民就业服务管理网络体系。

 

十、切实加强领导,为加快中心镇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中心镇的建设发展状况的好坏,同中心镇的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综合素质高低是密切关联的。因此,要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遵循干部人事工作的客观规律,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力量配备。要结合撤并镇后的领导班子调整,进一步加大干部选拔和交流的力度,切实选准选好党政一把手,把政治坚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熟悉农村工作,有开拓创新能力的优秀干部选配到中心镇的党政领导班子中来。坚持有计划地选派市直有关单位有培养前途的年青干部到中心镇任职,努力把中心镇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干净干事的坚强领导集体。班子建设要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区(县级市)抓好镇级,镇级抓好村级。要通过改革,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求真务实,踏实苦干的浓厚风气和良好氛围,要把解决“三农”问题的成效作为检验农村地区领导班子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中央、省、市关于“三农”问题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要不断提高农村地区党建工作水平,大力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夯实中心镇的基层工作基础。

 

当前,统筹城乡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解决“三农”问题的任务十分紧迫,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中心镇建设工作,把中心镇建设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探索和实践加快中心镇建设的客观规律和工作要求,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分类指导,善于总结经验,以典型推动工作,以政策引导发展。为加强中心镇区镇村规划建设工作的指导,市成立中心镇村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从规划、国土、建设、农业、财政、水利、公路等部门抽调精干业务人员组成,以进一步加强对中心镇村规划建设工作的监督协调和指导,使加快中心镇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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