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广宁市长在2005年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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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3-09 09: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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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刚才,泽群同志对我市去年“三农”工作作了总结,对今年的工作任务作了具体部署,我完全同意。林树森书记最后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推进“三农”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筹城乡规划建设,推进农业和农村协调发展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确立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最近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对推进“三农”工作作了重要部署。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把城市和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一个整体,通盘考虑,统一规划,以统筹城乡发展,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思路,探索系统解决“三农”问题的新途径,努力开创我市农村发展的新局面。 (一)精心编制农业和农村“十一五”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农业和农村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好农业和农村“十一五”发展规划,关系到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关系到广大农村地区早日进入富裕小康社会,意义非常重大。因此,要认真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要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们要转变规划编制理念,跳出“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的传统思维。一是把发展和改革紧密结合起来,把握好改革的力度,既要大胆改革,又要兼顾各方利益,使改革与社会可承受力相统一。二是处理好农村与城市协调发展的关系,既要保证城市发展的需要,也要确保农业、农村的同步发展,二者不可偏废。三是注重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相适应、人与自然相和谐的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 规划要突出广州农业特色。随着我市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迅速发展,要求农业逐步实现由传统城郊型向现代都市型的战略转变。都市农业在生产、生活、生态等方面都具有多样性,既要向市民提供优质、安全、鲜活的物质产品,同时又要向市民提供生态、文化、娱乐、教育等丰富多彩的精神产品及舒适的生活环境。因此,要紧扣我市的实际,围绕山、水、城、田、海的山水生态城市发展格局,突出都市型农业的特色,制定具有广州特色的都市农业发展规划。要加大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力度,提高主要农产品生产的集中度,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区域特色鲜明的农业产业布局。 规划要与二、三产业发展相衔接。农业是二、三产业发展的基础,农业发展为二、三产业发展提供保障;二、三产业的发展又对农业发展起反哺作用,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广州作为现代化中心城市,要高度重视产业的协调发展,在二、三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要给农业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使三次产业相互依存,共同促进,同步发展,使农业、农村发展与城市发展融为一体。 (二)进一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都市型农业再上新台阶。 加快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是新时期农业工作的重点任务。农业结构调整一方面要适应我市城市空间布局组团式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要适应都市型农业发展的需要,调整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着力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基地和产业带。将畜牧水产业的规模养殖向城市远郊转移,推动蔬菜、水果、花卉、畜牧、水产、休闲农业等主导产业的发展,建立一批连片集中、生产规模大、地方特色鲜明、比较优势明显、经济和生态效益好的特色农业基地。 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要开展“管理年”活动,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一环,直接关系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业标准化生产。一要加快农业标准的制定。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农产品生产标准和质量标准,应高于国家标准,接近国际标准,形成具有广州特色的农产品标准体系。二要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在推行农业标准化中的带动作用和辐射效应,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和示范区,促进农业标准化的全面实施。三要严格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继续完善农产品的安全检测及质量认证体系,加强农业生产与流通过程中的质量监测监管,推行农产品原产地标识制度,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扩大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优质农产品的生产与供应。 继续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关键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要引入工业经营理念,引导农业龙头企业进行组织和制度创新,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争取培育出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和较强竞争力的农业农头企业。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型、流通型、出口外销型的农业龙头企业。要通过营造良好环境,广泛开展招商引资,加强外引内联,争取引进一批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到我市落户创业,提高经营水平。 依靠科技进步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要牢固树立科技兴农观念,把加快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综合效益的着力点放在依靠科技进步上,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加快科技进步和创新,推动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和科研部门雄厚的技术力量优势,实施科研项目的公开招投标制度,集中力量抓好优质高产品种的攻关,促进农业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要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技部门、龙头企业、农业协会、民营科研机构等涉农组织的农业技术推广、科技示范作用,大力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转化新成果,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 (三)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农村地区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 经过25年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我市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目前农村城镇化和工业化水平仍然偏低,影响我市现代化建设。我们必须加快农村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 继续推进“五通”工程,全面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要把推进“五通”工程与推进中心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完成行政村“五通”的基础上,结合中心镇的规划,继续做好中心镇、中心村的自然村“五通”。要积极统筹建设资金,优化支出结构,节约工程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落实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任务。通过稳步推进“五通”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加强中心镇建设,加快农村城镇化步伐。加快中心镇建设是我市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部署。要继续抓好第一批5个中心镇建设,加快推进第二批、启动第三批中心镇的建设工作。重点加强中心镇规划编制和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完善科技、教育、文化、医疗等社会事业,优化发展环境,吸引人流、物流、资金流的聚集。中心镇建设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导向,积极拓宽投资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想法设法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按照“统筹兼顾,优化布局,管理高效,各具特色”的原则,把中心镇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经济繁荣、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现代化新型城区。 大力扶持农产品加工业,扎实推进农村工业化进程。要按照省对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调整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布局,形成当地优势。要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支持力度,研究制订我市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具体政策措施。要引导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开发新产品,走产学研结合道路,利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工艺,提高农产品附加值,逐步培育出一批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有竞争力的大型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 重视发展现代农产品流通业。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培育建设一批中心批发市场、二级批发市场和产地批发市场,帮助有集贸基础的乡村建立农产品市场,在全市构建起完善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体系。按照市政府关于全面整顿改造农产品市场的总体部署和相关标准,推进花卉、蔬菜等中心批发市场的改造升级,加大二、三级区域性批发市场的整改和管理力度,整体提升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经营运作水平。要继续引导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成立行业协会和其他专业合作经济组,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发挥行业协会在沟通产销、促进流通上的作用。通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和农业综合效益的提高。
二、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增强统筹城乡发展的持久动力 抓住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抓住了系统解决“三农”问题的牛鼻子。去年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尤其是与农业、社保等部门卓有成效的工作分不开。新的一年,我们要进一步创新思路,努力探索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新办法、新路子。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党委、政府要统一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区、县级市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一项硬指标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建立起城乡劳动者统筹就业,平等就业的制度。区、县级市政府要把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就业的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解决农民培训就业经费不足问题。农业、社保、财政、教育、交通、工业、宣传等部门和工青妇等社团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自觉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计划,从宣传推广、技能培训、就业推荐、资金保障、交通服务、教学管理等方面给予积极引导和扶持,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齐心协力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二)明确任务要求,突出工作重点。 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任务已经明确,从2004至2007年,用4年时间完成我市20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很重。为此,要切实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使农民掌握一技之长,提高综合素质,适应现代企业的用人需要。同时,要加强就业推荐工作。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利用信息网络技术,使企业用工的需求信息进村入户。要想方设法,组织举办企业用工招聘会,引导农民现场应聘,减少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盲目和无序流动。培训机构要主动与用工企业沟通,根据企业的用工需求进行定单培训,使农民的就业与企业需求相对接,从而提高农民的就业率。还要做好农民就业后的跟踪服务工作。要建立农民就业跟踪服务制度,了解农民就业的现状,掌握他们的去向,对回流人员,要剖析原因,加强引导。 (三)正视存在问题,加强宣传引导。 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由于刚刚起步,有些农民对转移就业的优惠政策了解不够,有些企业不愿招收本地农民工,有些农民工有高不成、低不就的择业心态,直接影响转移就业的工作效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对转移就业政策进行宣传,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端正就业心态,主动走出家门,参与政府组织的培训和转移就业,让符合务工条件的农民都能享受到政府的优惠政策。同时,要鼓励企业招收本地农民,促使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充分就业。
三、加大工作力度,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当前,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势头很好,我们要继续加大“三农”工作的力度,抓好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落实,巩固和发展当前的好形势,推动“三农”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政府各部门要全面履行职能,把农村纳入工作视野。 农村工作不仅与农业部门有关,同时也与绝大多数政府职能部门有关,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自觉履行职责,切实改变重城市、轻农村的传统观念和工作方式,把工作向农村延伸,真正把城乡发展统筹协调起来,一齐规划,一齐推进。各部门都要树立起给农业多一些支持,向农村多一些倾斜,给农民多一些实惠的观念,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创造有利条件。 (二)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水平。 要按照以城带乡的思路,鼓励和引导城市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管理和社会事业的一体化。要大力推进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状况,使农民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要尽快建立起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城乡对接、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积极探索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三)认真落实党的农村政策,确保农业和农村稳定发展。 继续落实好农村土地政策,稳定农业生产。土地制度是农村最基本的保障制度,要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土地延包工作。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正确处理好规模经营与农民意愿、发展用地与保障农民利益的关系问题,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的多种土地流转形式,推动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要完善征地程序,严格依法征地,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不断创新分配使用征地费用的方式方法,实行就业安置和养老并举等措施,逐步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生计。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农村税费政策,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涉及农民负担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案件的查处力度,防止发生因农民负担问题引发的恶性案件。全面落实违反农民减负政策“一票否决”制,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严肃处理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要突出抓好涉农税收和收费公示制度、“一事一议”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不反弹。 落实粮食直补政策,确保农民政策性增收。去年,我市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精神,高度重视粮食直补工作,依据《广东省对种粮农民补贴暂行办法》制定了《广州市对种植水稻的直接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同时还结合实际制定了《广州市种粮大户奖励方案》,在实施省对全年种植面积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实行每亩补贴20元的基础上,对单造种植水稻1亩以上的也实行直接补贴,每亩每造补贴10元,并对种植面积30亩以上的农户进行奖励。实行直接补贴,增加了粮农收入,有效调动了广大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补贴和奖金按标准及时发放到户。 (四)研究新情况,积极寻求新的农业扶持方式,消除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一些制度性障碍。 一是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制度,形成农业产业受灾救助机制。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是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和降低农业产业风险的有效措施,也是扶持农业发展、促进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各级政府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把复办和加强农业保险作为扶持农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列入议事日程,积极引导和推进农业保险业发展。保险行业要积极探索建立新的农业险种,在取得企业经营效益的同时,为农业和农民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二是鼓励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积极拓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业务,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规模,不断探索贷款担保的多种有效形式,切实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为农民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及时有效的资金服务。三是加快建立我市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给予相关运输车辆减免路桥费优惠,降低鲜活农产品的运输成本,增加农民收入。四是认真解决“城中村”改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探索“城中村”经济社、经济联社改制办法,妥善处理街道、居委会和经济组织的关系,切实保障农转居农民的利益。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将“城中村”的社会管理事务纳入城市管理范畴,使农转居农民享受与城区居民同等的政策待遇。 同志们,在新的一年里,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大“三农”工作力度,促进我市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大都市作出新的贡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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