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建委:加快中心镇建设,改善村容村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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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2-17 15:00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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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中心镇建设 改善村容村貌 (图:市建设委员会主任陈如桂在会上发言)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委今年继续加大对中心镇建设的支持力度,同时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要求和试点村布点规划,重点抓好示范村的规划建设,加强对村容村貌整治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现把主要工作和下一步实施计划汇报如下: 一、加快中心镇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基础 加快中心镇建设,是解决“三农”、落实“三化”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城市建设和带动农村发展的纽带,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和抓手。一年来,我委继续加大对中心镇建设的支持力度,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确保规划经费,高标准完成中心镇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是中心镇发展的龙头和灵魂。2005年我委支持中心镇村规划项目26个,资金安排475万,目前全市16个中心镇已有14个编制完成总体规划(花东镇规划方案正在招标,万顷沙镇规划编制工作处于准备阶段);按照《广州市中心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指导方案》,我市选择太平镇、狮岭镇、江高镇、炭步镇、大岗镇为试点镇,率先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另外,我委选择有条件的中心镇实施规划优化战略,如重点支持和指导良口镇的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花东镇总体规划的国内招标工作,为特色中心镇建设营造特色规划前提。 (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一是强调合理布局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精心安排、集中力量重点抓好一批能带动中心镇各项经济发展的,社会、环境、经济效益均明显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高标准推进中心镇道路交通、供排水、供气、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加强城乡协调发展,在统筹安排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把重大项目向中心镇延伸、辐射(如帽峰山道路建设、广园路延长线建设);三是鼓励各中心镇积极放开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中心镇建设,缓解建设资金不足等问题,对有贷款能力的中心镇,允许将我委每年每镇500万元的城建专项扶持资金用于贴息向银行贷款,筹集更多的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四是为了营造中心镇建设“比、学、赶、帮”的局面,确保中心镇村规划建设项目如期高效实施,初步制定了《广州市中心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考评办法》,拟对我委城建资金专项扶持的中心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考评,对于年度考评结果为优秀的中心镇,加大扶持力度。五是加强对城建专项扶持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三)坚持改革创新,健全中心镇管理体制和管理职能 按照我市明确赋予中心镇县一级管理权限的政策要求,中心镇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其中城镇管理方面,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中心镇都成立了专门的城市管理队伍,增城市正在根据市领导批示,抓紧落实中心镇城市管理机构。按照市领导的有关要求,我委负责中心镇城市环境管理与综合执法的专题调研工作,研究适合我市中心镇现有特点和未来发展趋势的城市环境管理与综合执法管理模式。目前已完成了初稿,待修改完善后提交市领导审阅。 二、规范建设行为,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和环境质量 (一)坚持以点带面,重点抓好试点村规划建设示范作用 2005年各中心镇在推进中心镇建设的同时,重点抓了1~2条村的规划建设,其中增城市麻车新村、金兰寺村、长巷村、大敦村、上邵村、沙湾镇蚬涌村等村进展较快,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了大胆的尝试。今年中心村建设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要求和布点规划,在已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坚持试点引路,量力而行,稳步推进。根据试点村经济发展水平,尊重农村建设的客观现实条件,突出地方特色,体现农村风貌,科学编制试点村整治规划与行动计划,引导农民建房逐步从传统方式向现代化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房模式转变,解决农民建房零星分散、市政基础设施不配套以及占地过多等问题,实现集约建设,完善配套,节约使用土地,降低人均公共设施配套成本,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村容村貌,提高环境质量,切实起到示范作用。 (二)坚持建章立制,科学规范和正确引导农村建设行为 一是按照“优化程序、提高效率、便民利民、强化监督”原则,加快推进2001年颁布实施的《广州市村镇建设管理规定》、《广州市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广州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规定》、《广州市农村房地产权登记规定》等四个规章的修订工作,加强对建设用地规划和建设行为的监管,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去年我委多次与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并多次到增城、从化、花都等地调研,听取基层意见,为规章的修订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目前四个规章的修订立项工作已经完成,我委、规划局、国土房管局正分别尽快推进有关工作。二是规范农村建设行为,引导农民有序建房,推动农村经济有序发展。为了妥善解决农村村民建房难问题,我委按照市政府要求,着手制定《广州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指引》,目前初稿已基本完成,正在征求有关单位和各区(县级市)意见,计划今年上半年修改完成并报市政府审批。 这次农村工作会议后,我委将认真贯彻会议精神,一方面继续加快推进中心镇建设,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础;另一方面,指导各区(县级市)认真贯彻全国村庄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抓好试点,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进一步加强对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和环境质量。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设施,凡是能用的和经改造后能用的都不要盲目拆除,不搞不切实际的大拆大建。坚持政府管理引导与农村参与相结合,坚持整治工作与当地农村中心工作相结合,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深入开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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