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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2006-02-17 15:00 广州市卫生局

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图:市卫生局副局长张立在会上发言)

  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是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卫生工作极为重视,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实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努力健全我市区(县级市)、镇、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着力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不断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一、实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

  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是农民健康的重要保证。我市在1996年实现初级卫生保健普及阶段的目标后,继续巩固成果,努力实现国家和省提出的初级卫生保健提高阶段的目标要求。2004年,市政府印发《广州市实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计划(2001-2010年)》(穗府〔2004〕17号),提出了我市农村卫生的总体目标是:根据我市率先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总体发展目标和市第八届党代会提出的现阶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卫生设施建设,健全我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各区(县级市)要在继续巩固前十年初级卫生保健普及阶段所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争取到2007年基本实现提高阶段的初级卫生保健计划目标,解决农民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问题;到2010年基本实现我市农村居民能够人人享有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初级卫生保健服务,使他们的健康主要指标达到或接近全市平均水平。2004年8月3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广州市农村卫生暨新型合作医疗工作会议,张广宁、张桂芳、李卓彬等市领导在会上进一步提出“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加快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步伐”的各项具体要求。

  我局贯彻落实市政府提出的各项要求,全力推进计划的实施,以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统领和带动农村卫生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卫生设施建设,健全我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总体推进农村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努力确保计划目标的实现。2004年,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开始启动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各项工作,先后建立了广州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广州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专家委员会,组织开展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中期发展评估督导。按照各项目标要求,统筹规划农村卫生各项工作,实现了农村卫生工作的整体推进。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实施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的“降消”项目,采取综合措施提高农村妇女儿童保健水平。全面开展创建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市、区)工作,以创建工作推动中医药工作在农村的普及和推广。加强农村地区预防接种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有效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大力开展农村健康教育,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通过利用卫生主题宣传日、农村墟日定期开展宣传、咨询和义诊服务;深入各村组织卫生科普知识巡回展出,举办专题知识讲座,提供健康咨询;开展“健康面对面—乡村行”、“健康知识进家庭”和创建“健康促进学校”等一系列活动,使广大农民进一步掌握了卫生知识,逐步建立起健康的生活方式。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市初级卫生保健取得明显成效,大部分指标达到要求。全年计划免疫“六苗”基础免疫继续保持高接种率,卡介苗接种率99.7﹪,脊髓灰质炎疫苗服食率为95.3﹪,百白破接种率99.1﹪,麻疹疫苗接种率为96.8﹪,“四苗”全程接种率92.7﹪,乙肝疫苗94.6﹪,乙脑疫苗100.0﹪。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鼠疫、脊髓灰质炎、丝虫病、百日咳、白喉、炭疽和黑热病等疾病保持零病例状态。农村地区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为21.02/10万和6.28‰;花都区创建成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从化市、增城市成为广州市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得到国家和省的肯定,花都区获得全国和省示范区称号。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防保体系建设,满足农民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

  近几年,我们着力加强农村医疗、防保体系的建设。一是大力推进中心镇医院建设,以中心镇医院建设带动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新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建设中心镇的总体部署,及时调整医疗卫生机构的布局和建设要求,在中心镇建设1所二级综合性医院,按照村民步行30分钟到达医疗机构的要求设置村卫生站。目前,第一批建设的中心镇已有2个中心镇各建成一所二级综合性医院的规模;区(县级市)卫生机构继续发挥农村预防保健和医疗业务指导中心的作用,每镇均有1所以上政府举办的卫生院,设立村卫生站1049个,形成较为完善的区(县级市)、镇、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体系。二是加大对农村卫生经费的投入。在卫生事业经费中设立农村卫生专项资金,逐年增加投入,建设达到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近年累计投入8424万元用于农村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安排2012万元用于农村疾病控制体系建设,具体用于从化市疾控中心、增城市疾控中心的业务用房改造和设备的配置以及从化市中心医院、增城市人民医院传染病隔离病区建设,对农村地区89个预防接种规范门诊进行改造,加强白云区、花都区、从化市和增城市慢性病防治站的建设;投入300万元用于为农村基层卫生院购置产儿科设备,加强妇幼保健体系建设;安排6112万元用于农村医疗体系建设,具体用于从化市中心医院新建和增城市人民医院建设的补助,农村中医院建设,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业务用房改造、救护车和一批必需医疗设备(如X线机、B型超声诊断仪、呼吸机、麻醉机等)的配置,新建、改建村卫生站220所,明显改善了农民的就医环境。农村卫生网络的不断完善,吸引了农民就近诊治疾病,在我市基本做到农民小病不出村,一般疾病在镇卫生院诊治,大病才到区(县级市)以上医院就医。

  三、积极开展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让农民就近得到较好的卫生服务

  在全力推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同时,我局积极实施一系列卫生下乡、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行动,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效应,使农村群众享受到城市卫生技术发展成果。
2002-2004年市统一组织对从化市和增城市的12所镇卫生院开展对口帮扶,市属医院共向帮扶的镇卫生院赠送医疗设备和药品总值583万元,免费接受卫生院进修人员491名;派出专家962人次定期到镇医院开设专家门诊、举办专题讲座,增强了镇卫生院的卫生服务能力。

  2005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的工作,制定下发了《广州市定点扶持镇卫生院建设方案》(穗卫〔2005〕20号),确定对全市7所镇卫生院进行对口帮扶,由市和区(县级市)卫生局领导定点联系,市、区(县级市)各1所医院进行帮扶。目前,对定点镇卫生院的技术帮扶已取得一定成效,负责帮扶的单位已先后接收镇卫生院21名人员进修,派出专家51人次到镇卫生院指导,开展专科建设11项,施行免费或减免费用手术42台,举办专题学习讲座培训卫生技术人员753人次,无偿提供设备、药品和业务用房改造资金总值90.3万元,促进了镇卫生院技术水平的提高。

  2005年,积极实施城市医生到农村工作的制度,执行城市医生在晋升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一年的规定;制定实施《广州市百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作方案》,由市属医院选派有一定临床经验的医师到农村镇卫生院服务半年以上,为基层卫生院提供长期的技术支持,增强镇卫生院的卫生服务能力。

  四、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服务水平

  近年来,我们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开展乡村医生学历教育培训,对549名乡村医生进行中专学历教育,为他们报考执业助理医师创造条件;二是加强对农村妇产科、儿科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组织广州市知名的妇产科、儿科、妇幼卫生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培训讲师团,对一、二级医疗保健机构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进行全员轮训,共举办培训班34期,其中:中心镇医院培训班(每期7天56个学时)16期,一般镇医院培训班(每期5天40学时)18期,共计轮训1608名基层助产技术服务人员。组织知名的妇产科专家到项目区(县级市)的中心镇医院进行30多次的教学查房;统一安排项目区(县级市)基层82名产科骨干(包括产科学科带头人和护士长)到6所三级医院产科进修3个月以上。通过这些形式,使全市基层妇幼保健人员接受到高层次、高质量的培训,提高了人员的基本素质和服务能力。三是加强农村中医药技术人员的培训,共对1000多名乡村医生进行了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2005年,我局投入50万元启动了“广州市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对100名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进行为期半年的中医药理论和临床专业技能的培训,为农村地区培养一批中医专科技术骨干。几年来的实践表明,农村卫生技术队伍水平、卫生服务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

  五、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缓解农村看病难问题

  200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及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共同努力,积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两年来,市调整了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建立了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机构;设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市、区出台了《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以及各项配套的实施方案和管理规范,建立工作队伍,落实财政补助经费,广泛发动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前,我市已建立起适合广州市现阶段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市7个区(县级市)全部实行区(县级市)统筹,还在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建立起二次补偿机制。2005年全市有169.80万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参合率为71.7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正式运行仅一年时间,即显示出明显成效,参合农民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减少了医疗费用支出。2005年全市参合农民受惠人数为63611人次,其中住院受惠人数为60685人次,全市农民报销住院医药费用总额8087.61万元,平均每人次报销费用为1332.72元;农民报销的医药费用占医药总费用的23.84﹪。有219名参合农民得到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的住院医疗救助,救助金额共计70.36万元。2005年10-12月间,我市又广泛开展新一年度的宣传发动和筹资工作,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他们踊跃参加2006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参合率又有所上升,已达到86.11﹪,更多的农民将享受到党和政府这项利民政策带来的实惠。

  近年来,我市在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明显缓解,我们为此感到欣慰。借此机会衷心感谢市委、市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对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逐步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保障农民健康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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