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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水产研究所、四川省水产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
军、曾开虎、邓红兵、龙治海、罗劲松、林 珏。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稻田养鱼的环境条件、苗种放养、饲养管理和收鱼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稻田的鱼类饲养。其它水产动物饲养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C/T
1009 稻田养鱼技术要求 NY 5051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NY 5071 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NY 5072
无公害食品 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3、环境条件 3.1水源 水源应按SC/T
1009的要求。 3.2水质 水质应符合NY 5051的规定。
4、养鱼稻田的准备 养鱼稻田的准备按
SC/T 1009的规定执行。
5、苗种放养 苗种放养按SC/T 1009的规定执行。
6、饲养管理 6.1水的管理 在水稻生长期间,稻田水深应保持在 5 cm~10
cm;随水稻长高,鱼体长大,可加深至 15 cm;收割稻穗后田水保持水质清新,水深在 50
cm以上。 6.2防逃 平时经常检查拦鱼栅、田埂有无漏洞,暴雨期间加强巡察,及时排洪、清除杂物。 6.3投饲 6.3.1饲料 渔用配合饲料、米糠、麦麸、豆渣、酒糟、青草、浮萍等。渔用配合饲料应符合NY
5072的规定。其他的饲料应清洁卫生,未受污染。 6.3.2日投饲量 配合饲料按鱼总体重的2%~5%或青饲料按草食性鱼类总体重的10%~40%投喂。 6.3.3投饲方法 投喂地点选择在鱼溜或鱼沟内,每天投喂两次,坚持定时、定位、定质、定量的“四定”原则。 6.4施肥 施肥按SC/TI
009的规定执行。做到因田施肥、看苗施肥。 6.5病虫害防治 6.5.1鱼病防治 6.5.1.1贯彻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原则。 6.5.1.2放养前稻田消毒按SC/T1009的规定执行。 6.5.1.3苗种放养时细心操作,避免鱼体受伤。放养健康苗种。 6.5.1.4发现病鱼,及时对症治疗。 6.5.1.5宜用中草药防治鱼病。鱼药使用应符合
NY
5071的规定。 6.5.2养鱼稻田农药的使用 6.5.2.1稻种宜选用抗病、防虫品种,减少使用农药。防治水稻病虫害,应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主要品种有扑虱灵、稻瘟灵、叶枯灵、多菌灵、井岗霉素。具体使用要求应符合表l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