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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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4-06 10:10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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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我局从2003年召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现场会开始,全面启动了城乡统筹就业工作。2006年,我市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帮助5.3万名农村劳动力成功实现了转移就业。几年来,我局不断采取新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并积极探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办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建立两大机制,完善三大体系,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畅通 (一)建立就业目标责任机制和就业专项资金投入机制。 一是建立就业目标责任机制。推进城乡统筹就业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首先要增强各级管理部门的责任意识。为积极稳步推进我市城乡统筹就业工作,我市全面实施了就业工作目标责任机制,每年将当年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指标要求纳入到市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考评体系中,随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印发到各区(县级市)党委、政府和市直各目标责任单位。通过就业工作目标责任机制,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协调、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效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是就业专项资金投入机制。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离不开公共财政的支持。为确保我市城乡统筹就业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我局与市财政局和各区(县级市)就业办保持密切联系,主动取得财政部门和各区(县级市)的支持配合,共同研究推进城乡统筹就业所需资金,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撑。2006年,我局再次对市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和标准进行调整,新的补贴项目和标准与过去相比,提高了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补贴200元调整为与城镇失业人员一样,根据考试等级每人补贴400-1050元。 (二)完善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和职业技能培训三大体系。 一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体系。2004年我市全部完成162个街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建设任务后,即着手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继续向村(居)延伸。到2006年6月底,全市2572个村(居)已全部建立起劳动保障服务工作站。形成了市、区(县级市)、街(镇)及村(居)"三级管理"和"四级服务"的公益性就业服务网络,为本地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提供全方位和"家门口"就业服务。 二是建立覆盖城乡的劳动力信息网络体系。我市2005年4月开始使用的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从劳动力求职登记到用人单位录用办理就业登记并打印出《广州市农村劳动力就业手册》,全部在信息管理网络里记录和完成的功能。这一管理系统,为进行各种数据查询、统计和分析,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三是建立针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培训体系。为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我市2004年启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建设。在2005年全市建成5个区(县级市)和35个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的基础上,2006年又建成萝岗区区级培训基地和花都区、从化市共7个镇级培训基地。目前共有区、镇两级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基地48个(其中区、县级市6个,镇级培训基地42个),市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投入培训基地建设补贴经费1600万元,有效地扩大了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能力。 2006年,我局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本市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广州市2006年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切实落实"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向各区、县级市下达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5万人的任务。经过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努力,2006年完成了农村劳动力培训任务7.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50%。 2007年,我局将加快城乡统一就业管理制度建设的步伐,争取实施全新的《广州市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在新的办法中,将明确将农村劳动力和城镇失业人员一并纳入全市统一的失业登记系统,本市城乡劳动者和流动就业人员使用统一的《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准确掌握全市失业就业人员状况。 二、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办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村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政府支持农业、保护农民、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之一,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有关文件规定,2006年我局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一)制定《广州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试行)》。 《广州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试行)》自2006年7月实施以来,通过政策培训、宣传发动、加强指导、试点带动等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至2006年底,全市共有37条村(共121个经济合作社)启动了试点工作,参保人数为28740人(其中已领取养老金的有14871人),征集的基金共4.8亿元(另各级财政应资助的资金为2.33亿元,分10年投入)。参保的人员主要是年龄较大的"中年人"和"老年人",这些都属于国家强调的社会保障的重点保障人群。 同时,在这个工作过程中,我们摸清了"农转居"人员的底数(目前全市"农转居"人员38.78万人),各区政府对本区财政所需支出的资助费用进行了初步核算,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对社会保险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农转居"人员参保意识普遍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争取把有经济能力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转居"人员全部纳入这一保障系统,并将城市规划区内全征地农民纳入"农转居"人员养老保险体系内解决,部分征地人员或城市规划区外征地农民纳入农村农民的养老保险体系解决。 (二)探索建立农村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我局将按照"先急后缓、先点后面、先易后难"的原则,继续探索建立本市农村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办法,合理确定待遇水平及缴费标准和政府扶持水平,积极稳妥地开展我市农村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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