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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生活水平

2007-04-09 08:38

  2006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788元,增长10%,近十年来首次实现两位数增长;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超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其中,通过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落实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渔船柴油补贴等措施,使农民家庭经营农业收入克服了耕地面积减少、农资价格上升等不利因素,继续保持稳步增长的趋势,达到1189元;通过大力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使农民工资性收入快速增加,达到4681元,同比增长11%,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同时,通过低保、合作医疗、养老保险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使农民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2006年,全市农村低保对象有2.6万户、7.3万人,平均低保标准为180元,人均月补差为58元,支出低保金约4500万元。从去年7月起实施"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已有近3.5万人进行了办理,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每月可领取400元左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展迅速,2006年筹资总额达到1.68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扶持资金达2368万元,有近9.6万人次获报销医药费用共1.4亿元,报销率近30%;目前,全市参合率达到94%,比上年提高了近8个百分点。

  2007年,广州将采取多种手段,促进农民收入加快增长,社会福利加快改善,从而长短结合、点面结合,进一步促进农民生活水平提高。

  加强农民转移就业和自主创业培训,提高农民二、三产业收入。营造环境,提供条件,积极扶持,让农民转移就业和自主创业。在继续加大农民二、三产业就业技能培训的基础上,加强创业文化宣传和自主创业培训,促进农民培训从以就业培训为主向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并重转变;健全转移就业激励制度,加强村、居就业平台建设,完善就业服务管理,积极举办农村劳动力技能与岗位对接和现场招聘活动,提高培训后的转移就业率;积极鼓励农民自主创业,探索通过贷款贴息、基础建设补助和适当减免税费等方式,完善农民创业服务,扶持农民自主创业发展。结合加快中心镇产业发展,为个体私营经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让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和创业。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使我市农民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提高到80%左右;农民家庭经营工业、建筑、运输、服务等农业以外行业的收入大幅度提升。

  全面落实各项支农补贴,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收入。继续实施种粮直补、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渔船柴油补贴,并根据财政可承受能力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和扩大补贴范围;抓紧实施良种推广补贴,研究制定鼓励近郊农民调整种植结构、改种花卉苗木等非食用农产品的补贴办法;完善农业自然灾害和动植物疫病损失补助制度。在实施好农业企业贷款贴息、贷款担保制度的同时,抓紧研究制订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探索财政支农支出更加直接转化为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

  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农民社会保障水平。要完善农村低保制度,进一步规范低保金申领程序,建立低保家庭实际收入评估机制,确保"应保尽保";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促使更多的"农转居"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继续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和筹资工作,力争明年参合率达到95%以上,筹资水平全部达到每人每年100元以上。

  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深入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加强涉农收费行为的监管;继续开展涉农收费专项审计,做好农民负担监督卡的发放到户的工作,确保"一户一卡";完善农民负担监测网点建设,对农民负担问题较多的地方实行重点监控;建立农村税费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涉农收费专项审计制度以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考核办法,健全农民负担监督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各项支农补贴,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收入。继续实施种粮直补、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渔船柴油补贴,并根据财政可承受能力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和扩大补贴范围;抓紧实施良种推广补贴,研究制定鼓励近郊农民调整种植结构、改种花卉苗木等非食用农产品的补贴办法;完善农业自然灾害和动植物疫病损失补助制度。在实施好农业企业贷款贴息、贷款担保制度的同时,抓紧研究制订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探索财政支农支出更加直接转化为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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