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坚决治理商业贿赂 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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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起因和背景 近年来,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经济成分多样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领域或单位较为严重,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2006年1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六项重点工作之一,强调要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006年2月,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今年政府机关反腐倡廉的重中之重,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就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认真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06年2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对治理商业贿赂作出了总体部署。由此,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全国迅速展开。 ▲对商业贿赂进行治理有何意义? 坚决治理商业贿赂,有利于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和自主创新型国家建设,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制约权力的行使,防止公共权力的滥用和寻租,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有利于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和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树立我国信守承诺、依法办事的良好形象,增强我国的国际竞争力。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重点领域是哪些?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主要有三项任务。一是对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二是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三是深化改革、强化监管,完善法律制度体系,打造健康的商业文化,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这三项任务是一个有机整体,相互促进。 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领域有六个:一是工程建设,二是土地出让,三是产权交易,四是医药购销,五是政府采购,六是资源开发和经销。同时,还要抓好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出版发行、体育、电信、电力、质检和环保九个方面的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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