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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情况

2007-06-07 11:37

  广州是一个人口密集地处祖国南大门的中心城市。广州人素有食用野生动物的不良习惯。自从开放改革后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食用所需的物质种类也不断改变,很多大款们以食用珍贵的野生动物来显示自己的身份。因此广州所需野生动物数量不断递增,全国各地偷捕的野生动物汇集到广州。这样,广州自然地成为全国最大的野生动物集散地。广州水生野生动物的资源状况、地方特点确定管理方针和目标,加强对流通市场、经营场所、驯养场地的监督、检查,注重水生野生资源的保护和增殖,使我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对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经营、利用的管理

  近年来许多单位和个人认识到驯养繁殖野生动物能带

  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因此越来越多人要求驯养和利用保护动物。广州市海洋与水产局在支持驯养繁殖行为的同时,坚持以合理布局、有利资源和发展作前提,严格控制广州地区养殖场所数量,对其场地状况、技术水平、资金比例、物种来源、养殖计划和目的等进行审查核实;对已领取驯养许可证的则不定期检查其养殖状况、养殖数量,整顿或建议发证部门吊销没有能力或私自出售养殖物种场所的许可证件,保护和支持有技术、有能力的守法养殖户的合法利益。

  现阶段允许经营利用的水生保护动物主要来源于国外

  资源和国内养殖资源,我们加强对经营市场的监控和检查,查处未领取特别经营许可证、超越经营范围时限数量、经营没有合法来源的保护动物、出让转借涂改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对物种来源和去向严格监督,要求建立进口、购销登记手续,保证进出数量一致,杜绝虚报、冒充等漏洞;利用高新科技对物种进行监控,既保证了物种来源也保护了合法经营者的利益。

  二、水生野生动物的救护、放生、增殖工作

  广州市海洋与水产局十分重视拯救护理广州地区因受伤、没收、暂扣、拾获的水生保护动物。自93年至今,已经实施救护、放生国家级水生保护动物如中华鲟、海龟、花鳗鲡、胭脂鱼、山瑞鳖、大鲵、金钱龟等共计80000多尾(只),曾两次组织救护因捕食而误入我市水域的中华白海豚。

  三、护动物种类

  我国现有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工70类,其中一级保

  护动物13类,二级保护动物57类,在我市常见的主要有22类,例如中华白海豚、中华鲟、(沙鳖)、红珊瑚、大鲵(娃娃鱼)、三线闭壳龟(金钱龟)、山瑞鳖、胭脂鱼(一帆风顺)、海龟类、地龟、鹦鹉螺、唐鱼(宝莲灯)、冠螺、水獭、江豚、疣螈类等,另外有受国际公约保护的例如多美丽硬仆骨舌鱼(红龙、金龙)、巨骨舌鱼(龙鱼)、进口鲟鱼类(鳇鱼)、恒河鳖、黑鳖、龟类、鳄鱼类、珊瑚类等多个品种。

  四 、宣传与执法

  为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广州市海洋与水产局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包括印刷派发相关法律条文、保护动物图片和宣传单张,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介进行法规宣传、曝光违法案件作反面教育宣传,结合救护、放生和增殖等工作的宣传来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使越来越多的群众了解和支持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经举报查获的违法行为的比例不断提高,上缴保护动物、误捕后放生的事例也逐年增加。

  广州市海洋与水产局和林业部门一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特点,在市政府支持下起草并经市人大审核通过的《广州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若干规定》,有针对性地且强有力地打击和遏制了原本非常严重的非法经营利用保护动物的行为,并经法律授权使渔政部门得到更大的管理范围和权限。

  广州市海洋与水产局重视队伍素质和业务素质培训,要求每个执法人员上缸前要经过培训,包括野生动物法规、常识、执法程序等方面知识的学习,经考核合格后领取检查证才能执行检查处罚工作,要求所有检查人员每年都参加一次军事训练和业务学习,有效地保证了我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质量。

  执法检查中针对广州市场的特殊情况,重点调查、检查辖区内的交易市场、经营场所(酒楼、茶楼等)、养殖场所、加工场地等,采用定期检查、突击检查、摸点伏击、例行抽查的等多种手段查处违法行为;同时加强与周边兄弟单位以及林业、工商、公安、民航、车站、码头等部门的联系,联合打击非法捕杀、经营、贩运、利用野生保护动物的行为,堵塞非法贩卖、运输野生动物的源头。

  1991年查处非法经营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案32宗,查获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活体1624尾(只),死体353尾(只)。

  1992年查处非法经营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案46宗,没收、救生水生野生动物活体653尾(只)没收处理水生野生动物死体199尾(只)。

  1993年,全年查处违规酒家87家,查获水生野生动物1278尾,其中活体795尾经救护后放生,并在番禺钟村石壁村建成了广州市水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基地,占地面积4公顷。

  1994年,检查茶楼酒家和经营野生动物摊档420家(档),查处违反野生动物管理法规案件22宗。

  1995年,检查市场、饮食摊档、酒家380家,查处非法经营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27宗。

  1996年,开展水生野生动物检查14次,检查酒楼、野生动物摊档159家,查处违规案件18宗,查获野生动物一批。

  1997年,全年查处无证运输珍贵渔业种苗案3宗,查获鳗苗23万尾、欧洲鳗苗50万尾、甲鱼苗2.8万尾。查处水生野生保护动物违规案件25宗。

  1998年,查处野生动物案件12宗,其中查处历年最大的一宗非法运输熊掌87只、穿山甲25只的案件,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997年跨1998年度共发放捕捞鳗鱼苗证237个,查处非法运输种苗案3宗,查获无证运输甲鱼苗25万只。

  1999年,检查酒楼、市场等场所门170次,查处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案件30宗,查获并依法没收无证运输鳄鱼苗 5800万尾、其他水生野生动物78尾(只)。

  2000年,全年对水产市场、酒家、档口等场所进行检查,共查处违规案件34宗,没收、救护野生动物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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