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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水中生灵 建设生态广州

2008-06-13 14:50 广州市农业局

  "出有车,食有鱼",自古以来,鱼与人类息息相关。以鱼类为主的水生动物不仅丰富着世界的多样性,而且提升了人类生活的幸福感和生命质量。广州市水资源充足,水域类型多样,丰富的水生动物资源广布其中,形成了明显的水生态系统多样性。广州要建设生态文明、"宜居"城市,需要我们更加关注和保护好水生生态,在科学利用的同时养护好水中的生灵。

  广州陆续发现珍稀水生动物

  近年来,广州地区陆续发现珍稀水生动物,一些被认为已在广州野外灭绝的物种也有重现。2002年,增城市增江上游发现国家二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细痣疣螈,该种为广州市的新记录。2006年,花都芙蓉嶂水域发现世界濒危物种--桃花水母。2004年,广州市组织的生物资源调查队在从化境内发现80年代已宣告灭绝的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唐鱼野生种群;近几年又陆续在从化等地区发现了青鳉等灭绝物种以及南方波鱼、拟细鲫、异鱲等稀有物种。上述物种多数对水质有较高要求。专家认为,它们的发现说明广州部分水域的生态环境较好,并将对地区水生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平衡起到积极作用。

广州特有的珍稀鱼类--唐鱼

  广州具有丰富的水生动物资源。据不完全统计,广州的鱼类共214种(以咸淡水鱼类、洄游性鱼类或偶然进入淡水的河口鱼类为主)、浮游动物有153种、底栖动物有72种、其他重要水生动物(两栖类、爬行类)16种。但由于水体污染和水上工程建设等造成的生境破坏以及非法过度捕捞等人为破坏,水生生物物种有减少的趋势,水生态资源环境压力越来越大。一些常见水生动物面临灭绝或濒危。在2005版《中国物种红色名录》中,广州鱼类被列为濒危的已有8种、极危1种、近危6种。珠江水系则共有92种鱼类列入濒危。水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

活化石--桃花水母

  外来"鱼"已有侵入

  当一个外来物种扩散并威胁到本地生态系统,造成经济或环境危害时,便成为外来入侵种。外来入侵种的繁殖、捕食或抗病等能力往往比本地种(土著种)强。它们一旦形成规模,将与本地种发生食物、空间等竞争,最终破坏生态多样性及稳定性,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并影响人类生产和生活。

外来种:巴西龟

外来种:清道夫

  外来入侵的水生物种往往通过水产养殖引种或作为观赏品种引入。根据2001年全国外来入侵物种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外来入侵水生物种已达到53种。目前,广州外来鱼类物种就有 7 种,部分已成为入侵种,对生态环境带来了一定影响。其中,食蚊鱼在小溪、农田,罗非鱼在珠江河道、山塘已形成优势物种。青鳉曾经广泛分布于广州地区,但由于食蚊鱼的引进,与其竞争食物和资源,一度造成广州野生灭绝的现实。清道夫生存能力强,能大量吞食鱼卵和鱼苗,威胁其他鱼类繁殖生长,它在广州部分河段也呈现较多数量,据渔民反映,部分河段有时网捕一次就可捕捞到50条以上。此外,埃及塘虱、雀鳝、攀鲈等生性凶猛或生存霸道的外来入侵鱼类也开始出现于珠江广州河段,对本地鱼类种群构成较大威胁。

  部分物种勿食、养和放生

  在观赏、饲养方面,若生性凶猛、易攻击人或流入自然水体后易对环境构成威胁的水生动物应该慎养。例如原产于北美洲的雀鳝,目前、广州、佛山等地已有不少人自养作观赏之用。雀鳝属于肉食性大型凶猛鱼类,与"食人鲳"一样会主动攻击人。专家建议在饲养时应小心谨慎,将鱼远离儿童,更不要将其在自然水体放生。因为它一旦形成种群,将严重威胁其他土著鱼类甚至是人类的安全。

  我们也提倡市民文明饮食,拒吃受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特别是一些水生动物因为含有毒素或携带病毒、寄生生物、致病菌等,人食用后容易致病甚至死亡。这类水生动物,市民应禁食或者慎用。河豚鱼味道极为鲜美,但国内外因吃河豚而丧命的报道屡见不鲜。不少人认为雀鳝肉味鲜美,但其卵却有剧毒,一旦食用,将迅速致命。再如,福寿螺等是人畜共患寄生虫病的中间宿主,容易带来健康问题。2006年曾有报道,87个北京市民就因食用凉拌福寿螺肉而感染上"广州管圆线虫病"。

  水生动物放生也是市民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近年来,部分市民自发组织放生水生动物,一些市民也将巴西龟、清道夫、埃及塘虱、罗非鱼、锦鲤等养殖或观赏品种投入自然水体当中,反而使一些外来种上升为入侵种,对生态环境构成威胁。专家指出,市民群众应树立生态安全意识,科学、合理地进行放生,诸如巴西龟等外来种已在多个国家造成生物入侵危害,不可再放生到野外。农业部也于2003年发出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在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时,放流品种原则上应以本地种和子一代苗种为主,不得向天然水域投放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种质不纯等不符合生态要求的物种,不得在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经济水生动物产卵场等敏感水域进行放流。外来种的增殖放流必须经过严格的科学论证。

  渔政部门一直在行动

  随着广州市国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山、水、城、田、海"的生态城市建设战略要求,为水生动物资源的养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政府部门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养护行动纲要》,多措并举,加强了对水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

  大力推进海洋与渔业自然保护区建设。2007年,花都区建立芙蓉嶂白沙田桃花水母及其生态县级自然保护区,成为广州市首个区(县级市)海洋与渔业水生态类自然保护区;从化市政府在良口镇水尾洞村横坑建立从化唐鱼自然保护区,开始规划建设工作;流溪河光倒刺鲃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通过农业部审批,列入全国第一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也成为我市第一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大力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广州市自1978年以来至今已累计向江河放流鱼苗近9亿尾。尤其是近几年来,随着放流品种资源补充量的不断上升,增殖放流的累积效应逐步体现,渔业资源衰退状况得到一定恢复,海洋渔业资源动态监测表明渔获量有所增加。

  加大渔业资源保护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电、炸、毒鱼及"三无"船舶非法捕捞行为,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近年来共查处各类违规捕捞案件2900余件、违法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案件139件。查获鳄鱼、杂交鲟、花鳗鲡、海龟等国际公约保护和国家各级保护动物近400尾(只)、珊瑚30公斤;成功剿灭广州地区"食人鲳"近千条。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渔业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市场正常有序。通过实施休渔、禁渔、水生野生动物救护、放生等养护工作,进一步保护水生动物资源。

  养护水中生灵,不仅需要政府部门加强管理,也需要公众的参与和支持。我们提倡广大市民自觉拒吃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拒捕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发现破坏水生动物资源或违法利用水生动物的行为,主动监督,及时向渔业主管部门举报。电话:86377507 86377207

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

执法人员检查正在出售的水生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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