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法规培训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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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0-10 15:30 广州市农业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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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推动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规范发展,9月26日-27日,我局在华泰宾馆举办了"广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法规培训班"。姚玉凡副局长出席了培训班的开班仪式并作重要讲话,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努力促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规范发展,做强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三是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训工作。针对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问题,姚玉凡副局长特别指出:要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重点放在经营管理和二次分配上,成员增不增收,是衡量合作社成不成功的重要标志。 培训班正式开始前,还对增城市派潭民合凉粉草专业合作社、增城市民联番木瓜专业合作社、从化市流溪荔枝加工专业合作社、从化市新南荔枝专业合作社等4个被评为"2008年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单位"的合作社进行了颁牌仪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一年来,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截止今年第二季度,全市已有5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在工商部门进行了注册登记,社员人数1025人,带动农户6088户。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帮助农民增收人均超过500元,部分合作社社员增收高达5000元以上。
此次培训是为了解决在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社员反映较多的工商登记、纳税、项目申报等问题而开办的,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立法背景及基本精神,国内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如何依法维护合作社和成员合法权益;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登记管理条例》基本内容,登记过程中应当注意的有关问题;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政策,办理税务登记和申报纳税应注意的有关问题;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应用。为保证教学效果,此次培训特别邀请了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市工商局、市地税局等有关单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同志授课,分别对上述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各区(县级市)农业局分管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领导及经管科科长,各镇(街)分管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领导和农办主任,全市已经(或拟准备)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全市20个蔬菜专业村和20个水果专业村的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供销合作社相关业务处室人员共约220人参加培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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